关于域名备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15 14:26:37 已经查看了1462次

尊敬的客户,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精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办理备案!未经备案,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而对于没有备案的网站将予以罚款或关闭。

 

如果您不是托管客户,请提请您的网站负责人尽快备案;

如果您是托管客户,请尽快联系我公司相关业务人员将备案资料提交给我公司进行报备。


国家工信部目前对于域名备案管理越来越严格,因此我们建议如果报备不成功,请您暂时先
使用二级域名。


如您对域名备案有任何问题,请您及时和我公司联系。 

西安三才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2011/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