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9/6 8:5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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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25—30日,中国高校科技期刊研究会版权工作委员会三届三次学术交流会在贵阳举行。来自会议的消息显示,中国高校科技期刊研究会版权工作委员会正在制定新的科技期刊版权转让(授权)协议,以替代2005年的协议版本。会议还关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的解读、博硕论文再出版的道德和法律风险等问题。来自全国41家高校科技期刊研究会版权工作委员会委员及关注版权工作的业界人士参加了会议。
著作权法解读
意在建立完善的著作权法律体系
版权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黑龙江科技学院学报》常务副主编晁晓筠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进行了解读。晁晓筠系统介绍了我国著作权法律体系的基本内容、我国加入的国际版权公约、我国著作权法的历次修改情况,重点对2012年著作权法修改草案中的亮点及争议焦点进行了深入解读。认为修改草案一稿对作品划分更加明晰,明确规定了著作权保护客体,扩大了著作权范围,强化了权利保护。将法定赔偿额提高到100万元,这是草案修改的重大突破。
草案二稿对受争议的第46、48、60、69、70条进行了修改,对法定赔偿取消了前置条件等等,体现了立法者从善如流的态度。另外,二稿也对一稿存在的如何看待著作权人“被代表”问题、如何完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问题、避风港原则的适用问题以及录音法定许可问题做出修正。一部法律二稿比初稿改动率高达92%,从立法技术维度,应再听听各方意见。因为权利描述的疏忽会导致授权不合理、不严谨或疏于管控。又如,我国的报刊转载摘编法定许可、合理使用制度等在兼顾国情下应与国际条约接轨。
高校科技期刊版权协议再调整
重庆大学期刊社副编审张小强在其题为“高校科技期刊版权协议存在的问题及修订说明”的报告中称,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科技期刊出版模式的变化、近年来国内英文科技期刊的相继创办及我国著作权法律法规的屡次修订,2005年版权工作委员会制定的版权转让(授权)协议已不适应当前的形势。
他指出,期刊版权协议存在的问题包括是否允许作者上传电子版到其个人网站,上传的电子版必须使用期刊格式,还是禁止使用期刊格式。此外,版权转让权利类型不够明晰、丰富,有些论文中的插图属于图形作品,涉及展览权。而且作者提交论文时,有可能提交实验过程等视听材料,而现实中版权转让时主要还是以文字作品为主。
张小强同时在会上提交了修订后的期刊版权转让(授权)协议文本,包括5份中文版及3份英文版参考文本(草案)(包括转让、专有使用许可、网络和电子签署版本等),基本涵盖了科技期刊版权转让(授权)协议的主要形式,且同时考虑到适应我国著作权法的修改和网络化的需要及兼顾与国际趋势保持一致。会后8份版权转让(授权)协议参考文本(草案),将在广泛征求版权委员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并最终提交到中国高校科技期刊研究会供会员选用。
版权工作委员会主任、中国医学科学院钟紫红教授在其“美国版权结算中心版权合作模式”报告中,详细介绍了全球最大的文字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美国版权结算中心(CCC)的版权合作模式,介绍了其“创新版权许可解决方案”,即通过商业许可服务、政府许可服务、学术许可服务、按次付费等创新服务,对世界最热门的印刷和在线内容,图书、期刊、报纸、博客、图片,进行授权和许可,从而加强信息的自由流通,增进对知识产权和版权原则的尊重。该方案可以实现版权持有者(著作权人)的授权、许可、获得版税,内容使用者也可使用、分享受版权保护内容。她还特别指出了我国科技期刊与CCC合作的益处及与CCC合作需要考虑的问题。
博硕论文再出版须规避法律风险
针对目前科技期刊普遍遇到的博硕论文再出版的困惑,《西安交通大学学报》副主编赵大良作了“博硕论文再出版的道德和法律风险”报告。报告从博硕论文的功能属性与保存利用谈起,指出网络化环境下“出版”概念的变化及作者、出版者必须要面对的现实,通过案例生动阐释了授权及出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点明了博硕论文再出版可能引起的冲突以及作者和科技期刊面临的法律或道德风险,引导与会者如何面对博硕论文再出版问题开展研究,并注意规避相应的风险。
鉴于网络出版环境下“云出版”概念“雾里看花”的现状,中国知网胡玲玲作了“基于"云出版"的版权贸易和版权保护”的报告。报告生动地介绍了新技术和网络化将如何改变期刊的办刊模式和人们的生活方式,以及“云出版”的概念,科技期刊如何利用“云出版”进行数字版权保护、实现版权贸易等。
高校科技期刊正面临体制改革的挑战和机遇,如何迎接新的变化,如何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版权保护策略的调整,如何从传统的办刊模式走出来,如何更好地以经营理念办好期刊,仍将是期刊界人士需要关注的重点问题。
作者:张秀峰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在线
原文链接:http://news.hexun.com/2012-08-15/144794078.html